记忆中的她,是让人发泄不满,分享开心的;记忆中的她,是陪伴了我七年的日日夜夜;记忆中的她,是那么遥不可及,却又那么使人陶醉。她,就是作文。
古今中外的人用优美的语言描写她;用抒情的话语赞美地;用平凡的手法诠释她,而老师让我们用平凡的眼光对待她。
小时候,语文第一次拿100分,是因为作文写得好,当时有对不起,谢谢,您好—等词语。造一句话作文。我写的是“对不起—今天我把妈妈的花踩倒了,我对妈妈说了对不起;谢谢—今天小红送我一块橡皮,我对她说了谢谢……”老师夸奖我写得好,前面虽然错了一个空,但老师破例给我100分。所以记忆中的她,是我的开心果。
长大一点后,老师告诉自己写作文,我虽说写了,但是老师并没有鼓励我,我开始沮丧了,觉得作文是个大坏蛋,老师让写,我就瞎应付,老师看出来了,对我说:“我对你很失望”而后来,我依然无动于衷,直到最后,老师要走了,我才突然悲伤起来了,用自己早已生疏的脑子为老师留下了最后的回忆。所以,记忆中的她,是美好的。
到现在,我长大了,开始觉得小时候是正确的,开始热爱作文,因为平常墨水有限,所以写不出什么佳作,只能凭借脑子,胡编乱造,但是,老师相信我,每一次的作文都是40分以上,所以记性中的她,是甜蜜的。
开始想想小时候的作文趣事,因为一篇《致表姐的一封信》,获得二等奖,因为一篇《老师请看着我们》被老师密密麻麻写了一大堆,获奖的次数不算多,但“以中有足乐者,不知……”
因为从小在鼓励和信任中成长,我的那个“她”早已有认为可以了,但是从别的作文中看出,有些人因为自大骄傲,所以失败了,“她”心虚了,觉得自己依然没有很成功,所以,可以继续沉浸在我的快乐之中了。
“她”将会是我一生的伙伴,我会让她陪我一直向前走,在作文中找寻快乐,在快乐中自由成长。
山西省昔阳县乐平二中学校初三:郜薪
第2篇 走近我记忆中的她800字繁乱的大街,幽静的古巷,凝视的我将它们两者连接起来,也成了它们两者的分界点,渐渐地,我走近了她,那生我养我的地方,仍如以前,那么幽静,那么清淡,几个老人在园亭中一边吃瓜子一边下棋,有说有笑。几个家长带着小朋友们回家,一些小学生们则采着小花,而我则神秘地潜入其中,无人注意,和谐气氛中的记忆星点如芒如刺,刺醒我脑海中真正的记忆。
挨着树荫的我静坐在凉椅上,回想这里的点点滴滴。放眼望去,这古巷里仍是一片的绿,还有几束小花签在这柔美的花海中,但这景却让我觉得明显的沉稳了许多,小时候的我曾在这古巷中种下了一株玉米兰花,现在的它也绽放出了它应有的光彩。回想起以前,我为了照顾玉米兰花,每天都去给它浇水,以致牺牲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不过此时此刻看到她现在美丽旺盛的样子,觉得还挺值得的。
微风泛起,地面上的几片枯干发黄的叶子在空中旋转着,最后落到一个老奶奶的脚下,被她踩扁了,发出了清脆动听的声音,或许这就是树叶的宿命吧,此时,又有一点记忆星点刺醒了我的记忆,小时候的我最期盼的就是秋天,那几棵老树就会脱落掉他们多又长的头发以及头屑,而我们小朋友们总会来到老树下面欢歌乱舞,踩踏这枯干发黄的老树叶,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总觉得好听的悦耳。
眼前貌似有什么东西阻挡在了我的眼前,原来是一片掉落的叶子被微风吹着游荡到了我的脚下,静悄悄的,捡起观察她,这是多么的精致和美妙啊!她布满了经络,就像布满了笑容,还有这微微流动的生命的气息在微阳的斜射下绽放出透明别样的色彩,虽有些破损,但仍有她破损的美丽。
渐渐地,老大爷儿们挑着棋盘走了,边说边笑,谈论着谁棋艺高超谁还需努力,欢笑而散。远处朦朦胧胧的小学生们也采满了慢慢一箩筐的花,相互依畏着向更远处挪去。
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空荡荡的院子,只剩下舞摆的玉米兰树和星星点点的记忆。
但闻遥远深巷处传来几声犬吠,是时候该离别了,繁乱但安静了许多的大街,幽静得简直要沉睡了的古巷,回望的我将它们两者连接了起来,也成了它们两者的分界点。
初一:1006209715 陈心畅
第3篇 记忆中的她1500字回忆这东西若有气味的话,那么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似乎是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却忘却了的忧愁。
——张爱玲
记忆中,幼时的我,总是同她在一起的。她身材细瘦,腰虽略有些佝偻。但仍能看出个子高挑;她柳眉樱唇双眼皮,眼角眉间虽遍布着皱纹,但仍不掩那丹风美目中流露的微显倦怠的光芒。可以看出,她年轻时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
她喜爱旗袍,和我喜欢的张爱玲一样喜爱旗袍。两人的气质是那么相似:高贵,高雅;但又是那么不同:爱玲有如蔷薇,怕被别人伤害,因而长满了尖锐的刺:而她,则是如樱花般的温柔慈和——至少对我是这样的。
模糊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好。如果那天你在乡间一条随处可见的小土路上看见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正在蹦蹦跳跳地往前走,后面跟着以为面容恬静略带笑意的旗袍女子,韶华已逝但风韵犹存。那么你看见的,应该就是我和她了。
那天的天气极富诗意,太阳总是抱着云朵,只肯露出半边脸,因此,天气不冷不热,是极舒适的。时值春深时节,正是草长莺飞,她特意换上了那件她极珍爱、极少穿的黑缎碎金缀花旗袍,带我出去玩。
那真是开心的时光,正天真的我一路咯咯直笑,撷取路边的小花插于发间,拔出细长的嫩草编为指环,装点自己。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一定觉得自己美极了,所以心里乐滋滋的,一时大意疏忽,才导致了那件事——我摔倒了。本来也没有什么的,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子在一条普通的小路上毫无新意地摔倒了而已。本来嘛,一个玩疯了的孩子,哪会注意脚下的路呢?可谁想到,前面有一小堆破碎的玻璃,而我的左膝,恰好磕在那堆碎片上,顿时,血流了出来。看到血的恐慌与膝盖上清晰传来的刺痛感远远盖过了出游的兴奋,我号啕大哭起来。
我的大哭很快引来了正在悠闲观景的她,只见她很快地赶过来,把我抱回家,全然不顾我小脏手上的泥灰和膝盖上的血液弄脏了她最心爱的旗袍……她踉跄着把我抱回家(穿着旗袍行动不便),找来医生为我处理了伤口,然后每天细心地为我上药。托她的福,我的伤很快就痊愈了。现在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曾经伤过。只是,为了我,她没有时间将身上的旗袍换洗,因为清洗不及时,那些痕迹永远凝在了旗袍上,也凝在了我的心里。
像她这样热爱旗袍的女子,竟能为了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放弃她视若珍宝的那件旗袍,实在是很不容易的、很不简单的。
这段受伤的记忆,本该是我和她共有的灰色记忆。但为何,每当我回忆起这段往事,心里却如此清晰,有如樟脑的香,保护这回忆不被侵蚀;如此的甜,有如蜜糖一般,是分明的快乐和甜蜜,将忧愁遗忘在旁。想来,是她的关怀与呵护,才使这段灰色记忆变得有如蜜糖般的甜吧!
爱旗袍的她,同样爱书,爱古典小说,也爱读给我听。因此,我回忆中的她,除了那个为我焦急的身影,还有一个溢满书香的背影。记得那时,每晚睡觉前,我钻进被窝,静静地等着她。当她来时,会点亮一盏小灯,然后,她坐在床沿,就着昏橘色的灯光,背对着我,为我念上一章小说。那小说,依稀记得是脍炙人口的《西游记》,小孩子们的最爱,呵呵。
于是,她坐在床前为我读书时,昏黄灯光下那个碎花棉布旗袍的背影,也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记忆中的她,向来都是温柔慈和的,但在我被邻家孩子欺负时,她会一反常态,气势汹汹地去找邻家孩子算账。那个朦胧泪眼中浮现的为我理论的身影,也因此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她——这个爱旗袍的女子,带着回忆的味道……樟脑的香,甜而稳妥,甜而怅惘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永远地,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第4篇 心中的记忆800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记忆。记忆,是童年金色的沙滩,有美好的,有趣的,烦恼的……。
生日的快乐,过年的喜悦,外出旅游的开心,考试取得好成绩的高兴,比赛取得好名次的兴奋等等美好记忆使人难忘。然而有这么一件事,是抹不去的记忆,任凭岁月流逝,它依然亮澈。
那是三年级的暑假,我去参加李阳疯狂英语集训营。以前,我不喜欢英语,觉得它很难,甚至不敢开口大声朗读,怕别人笑话,是疯狂英语让我改变了对英语的看法,课堂上“Never give up!”“Don‘tbeshy,justtry!”师生不停大声的朗读,我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现在可以开口大声的说了,那场面我至今仍历历在目,那读英语的声音还在我梦中萦绕。
每天早上得七点起床去上课,而且中午不回家。每天中午,下午都有过关测试,要是过不了关就不能吃饭,回家,但是我每次都能顺利过关,为什么呢?告诉你,是老师用幽默的话语吸引了我,让我在游戏,欢笑中快速掌握所学的单词与句型。虽然很辛苦,但我觉得很值得。
通过这次集训营,不仅能让我学到英语,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同时也让交到了许多朋友。那里的老师与我们都是朋友,我们可以直接叫他们的英语名,他们和我玩游戏,讲笑话,非常开心;要是我们有哪个英语单词不懂,就去问他们,他们
耐心地教我们,直到我们懂为止;要是老师有什么困难,我们就上前帮助他,可以说我是知心朋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讨论英语,不讨论别的。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大声地喊:“Its never too late to learn。”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英语不是学出来的!英语不是听出来的!英语不是看出来的!英语是嘴巴练出来的!。只有一字一句彻底脱口而出,才是真正的学习英语!
学习其他的课程也莫过如此,只要我们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找到一套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集训营虽然结束了,但我将把它封存在心底,等到有一天可以重新开启记忆的宝库,让我们再把那些美丽一一拣拾。
第5篇 田野中,回忆她900字雨后的早晨,一个人静静走在田野边,周围的事物依然一样,都是那么美丽,不管过了多久,只要春天一到,一切事物都会重新醒来,可是人,一但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的。
回忆起以前,我是一很自私,总是以为自己是孤独的,不肯接触别人的我,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我所认识的没一个人中,他们把我当成是朋友,可我呢,只把他们当成是问路人,其中有一个,她把我当成是她最好的朋友,在我痛苦的时候,她会帮我分担痛苦,不开心时,她逗我开心,可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很少笑,别人说笑是很重要的,但我不怎么认为,因为对于一个不会小的人来说,那根本就不重要。
记得有一次,因为我的不会笑,得罪了别人,在路上他们拦下我,不用说,是想打我,我站在那,当他们要打我时,小月来了,她向众人说情,可并没用,小月被推倒在路旁,我是一个不相信朋友的人,可当我看到她被欺负时,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心里好像不想她被欺负,于是,与他们打了起来,当他们走后,我站了起来,她走过来,而我连看都没看就走了,当我回头看时,我看见她眼角挂着泪,我会过头,继续走,当我走远时,蹲了下来,自己伤得很重,刚想站起来就倒下了,当时的我,心里在想什么,眼睛也闭上了。
她知道我内心很孤独,因此,心也就变得冰冷了,她想帮我,她要让我明白,其实我并不孤独,我身边还有很多朋友,他们很关心我,可当时的我不能明白这些。
就是因为我的不明白,不珍惜,她也就离开了我,用她的生命换回了我的生命。
那一次,几个强盗持刀抢了一位商业先生,民警发现时,在追那几个强盗,当时的我很痛苦,心也很冷,我记得母亲说过,即使你的心是冰冷的,但你也有另外一面,我也有另外一面。
我帮助民警制服了那些强盗,小月也在旁边,她脸上带着笑,这时,一个强盗挣脱了民警,拿起刀向我刺来,当我转过身来,刀没刺在我身上,而是刺在小月身上,那个强盗被民警开枪打死,小月也倒下了,我的心不知道被什么刺了,看着小月的眼睛闭上了,那一刻,我真的哭了,我大声叫喊着小月,而她的手变得冰冷了。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小月走了,我真的不会原谅我自己,当她在时,我不懂得珍惜,当她离开时,我才明白。
如果能重来,我会好好珍惜的。
想到这些,只能掉泪,一阵风吹来,心不禁痛了起来。
小月,你还好吗?
华里西初三:彭映川
第6篇 记忆中的吵架900字记忆的深处,和母亲吵架是常有的事,和自己的母亲吵架,用常人的话说乃是会遭到“天打雷劈”的。但我也许是个例外,或许老天觉得本人心肠还是不错的,至少“花花肠子”是没有的,我想。
父亲乃是个大忙人,整天东奔西走,自然相处的时间也较少,而母亲却是个“正版”的家庭主妇,几乎天天在家中。两个人在一个若大的房子中的确很是寂寞。试想一下,若大的房子中,一个九十年代的少年与一个六十年代的妇女能有什么感兴趣的话题呢?
我相信很多家庭都是如此,总以为不争吵便是和睦,于是就算怎样看对方不满也都不说。这样的家庭我个人没有什么可发表的观点,只是装出来的事常常令我“呕吐不止”。
与母亲的争吵常有,但并不代表会大声喧闹,从而引起“民愤”。当争吵得激动时,总想大声发泄,但坚信“有理不在言高”。想想还是算了。
争吵在我的家庭是常见的,有时为了一句话,我可以一副庄严的样子和母亲理论很长时间。母亲自然也会不甘示弱的与我“高谈论阔”起来。
这种争吵,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的,既可以纠正错误,又可以解决六十与八十的带沟问题,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之?
关于争吵这件事很多人与我谈过,其中不乏一些博学之人。大多观点都认为我不该如此,即使自己知道母亲错了,也要做到一个字,“忍”。自觉没有他们如此的胸襟,更没他们如此深厚的“功力”。毕竟我才是一个初中生。我只知道从小学起老师就教育我们要明辩是非。但从这些博学者的话中我貌似没听出来。说这话并没有降低别人观点或人品的意思。“自古忠孝不可两全也”古人做不到的事,自然现在的后生也很难做到,所谓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自觉就是如此吧!
母亲也许也是默认这个观点的。不知觉中我发现一个现象,每次争吵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母亲总会刻意转移话题结束这场口舌之争,而每一次的争吵后便觉得亲情更增一分。
说到这而便越来越觉得有这样一个母亲,乃是上辈子修来的福,与我争论母亲从没拿辈分来压我。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想母亲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说到这里,声明一下本文并未反对任何观点。因为没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写到这里,已不敢再写,因为脑海中再次闪现出那个词——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