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眼睛是梦境,睁开眼睛是现实,现实和梦境只隔了薄薄的一层,它们的距离真的不远吗?
现在的我,觉得亲近的是梦境而不是现实。虽然,我面对的是现实,我伸手,触摸不到现实的面孔,只感觉在一片浓雾中无助的摆手。现实,现实,现实!你在哪里呢?
我无力却渴求的叫喊,可微弱的声音如一小滴水,顺从的融进一汪深深的泥潭。连回音都听不到。我无奈,用双手抱着脑袋,紧紧的蜷缩在黑暗的墙角。
我惊讶,在这一片迷雾森林,竟有一个人在啜泣。难道有人像我,像我一样被现实抛弃?!你,你在哪里?我颤抖着声音问。然而,回答我的只是同样的声音。我奔跑着,一边呼喊着,我被藤蔓绊倒。又爬起来,继续我不要一个人孤粼粼的。直到遍体鳞伤,才无奈停下来,静静的抚弄着自己的痛处。此时却发现,我拼命寻找的那个“你“竟是我!我疯了!疯的分不清自我?!我被抛弃在迷雾森林,一个人!
一个声音不停的在耳遍盘悬,“这是梦境,真的!“我捂住耳朵,不听。可这索命的声音从缝隙中钻入,弄的我晕旋。天旋地转!迷乱中,望见熟悉的家,留恋的学校......我刚一伸手,一张张陌生的脸如同泡泡般破裂,无数细小的水滴又聚集,化成了我脑海中熟悉的,甜甜的笑脸。久违的,想念的。我几近狂喜,去抓他们的手。谁料,笑脸变的狰狞不堪,我毛骨悚然,寒澈心底。恐惧,后退后退~~~没命的狂奔,在一片迷雾之中,没有方向,我无助的呼喊,没用!根本没用!我在迷宫中,永远也走不出这片森林!
现实与梦境的距离真的很远很远,就如同一片迷雾森林,毫无尽头。我,是个被现实抛弃在那里的他不要的一个笨小孩。
第2篇 迷雾森林900字雾,青纱帐,我在走,周围闪着绿光,那是狼的眼睛,在为我护驾,云很多,忧郁的,挡住了星星,遮住了月亮,我还在走,谁在抽噎,像是云,我进了森林,一个很大很大的森林。
我提着灯笼,没有打伞,我的头发蒙上了一层水珠,应该是亮晶晶的。天空很黑,树很高很多,一片一片的全是树叶,树叶有的在颤抖,好象很怕冷,他们被雨淋着,望着我的灯笼,没有打伞,空气很潮湿,云在哭泣,没有风,风睡着了,一滴眼泪顺着我的脸夹,溜进了我的嘴里,很甜,眼泪很甜,还很暖,有我脸的余温,我抬头望着天空,我睁不开眼,满世界都是糖水,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我闭着眼睛,我睁开眼,还是看不见,因为我忘了是晚上。我连自己也看不见,只看见一个忽大忽小的影子,像幽灵,并越来越暗,蜡烛快用完了,它流了很多泪,变成了灰烬,它睡了。
我的心在跳,我的血在流,我的裤脚在滴着水,我左手拿着灯笼,熄的,右手握着一张门票,音乐门票,维也纳歌剧院一场钢琴演奏的门票。我很喜欢钢琴,喜欢他发出的声音,他的声音美丽、欢快、充满幻想。
我的眼前是威武壮丽的维也纳歌剧院,一条长长的红地毯一直延伸到我的脚下,很软,很舒服。我把灯笼当了,那是一个女孩送给我的,漂亮的女孩。灯笼就像女孩,漂亮美丽,所以换了很多金币,我舍不得那灯笼,没有灯笼我就无法微笑着去见她,她会怪我的,我不能让她不高兴,我不愿见她闷闷不乐的样子,那样会使人伤心,但是我会把它赎回来的,很快。。。我用换来的金币买了一套华丽的礼服,我打着领结,我戴着礼帽,我照着镜子,我看起来像绅士。我忽然觉得很饿,我走进一座城堡,一座古老的城堡,我要了一瓶红酒,1849年的,还要了一只烤鸭,我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吃着烤鸭我听到了钟声,一个17世纪古老的钟发出的钟声,我想起了音乐会,丢下一个金币便跑出古堡,我叫了一辆马车,告诉马车夫我要去歌剧院,我坐在马车上,喝完了红酒,烤鸭却没吃完,还有很多。
不一会车夫告诉我到了,还好,没有迟到,我左手把门票递给检票员,右手提着烤鸭。我漫步进音乐厅,并在瞬时被冻结了,我像进了国王的宫殿、像进了天堂、像看到了白雪公主像是在发梦,我睁大双眼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忘了嘴里还咬着烤鸭。我找到我的座位,号码是5186,我吃饱了,把剩下没吃完的塞进口袋,在旁边的座位上擦干净了手上的烤鸭油。过了几分钟,音乐开始了。
第3篇 迷失的森林150字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当感念昔日先辈的艰辛,幸福的来之不易,而不是崇洋媚外卑躬屈膝。是的,当前我们不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富有,物质水平优越,但我们拥有祖先赐予的双手,奋起拼搏,为祖国的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两千年,最终演绎的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民族耻辱,在历史面前,回首天边遗留的硝烟,华夏儿女――没有必要记住仇恨。
第4篇 迷雾森林3000字迷雾森林的早晨,弥漫着杀戮馨香,那味道,在我心里,身体里,慢慢地爬蔓着。我感觉到诡异的气息,在冷静的思维里面,泡了一壶栗子酒。用意识将我吞噬。我的家在迷雾森林的深处,漂亮的箩藤沿着房子角落往上,一直往上,吸附在那里,展示那强的,不屈的生命力。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样普通的植物,居然可以给人带来那么多不同的力量,我们活在他,漫长命运里,和他的思想一起上升,一起堕落,他就是部落所崇尚的圣物――箩藤。箩藤,在我们族人的心目中,就是创世界的神,不可以超越的神。它是一种吸血的植物,一种会把人,消耗在它爬蔓的枝藤上,连骨头都不会剩下的,神。阿妈把栗子酒煮在红彤彤的火炉上面,冒着诱人的香气,滚烫的瓦壁上雕刻的是箩藤的影子。我看见箩藤的存在,如此的无所不能。我走出房间,走在森林里,踏在落叶上,落叶就发出“喀嚓,喀嚓“的声响,让我觉得,陈旧的记忆被唤醒。上古的一战死伤无数,我看见血液变成了河流,空气里是血的腥味的血,大地上是凝固的血,树枝上是残缺的血,在梦里,是红色的,没有边际的血。完全的意识,不完全的身体,他们在求救,不过我却望而却步地离开,没有回头,一直没有。他们的血撒在大地上,浸到土壤里,就长出这藤,人们吃了这藤的叶子,就会有精神,用不完的力气,和外族战斗,直到死,也可以保持清醒的意识,怀着知觉,进入坟墓,进入死亡的境地。但是它会吸血,吸食人的血液,有人说,那是神的索取,它们有活力的生存,所以需要索取。于是部落里,每个年头都会有一个祭祀,一个对亡灵的祭祀,把活人当成祭品献给他们的神――箩藤。而这些人,全都是族人里面最为美丽的女子。没有人愿意去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美丽就等于失去了活的权利,也就等于没有了活的色彩。我的姐姐,伊。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她的美丽可以和天神相论,倾国倾城。我在八岁那年,在迷雾森林里她抱着我,她说,夕,你要坚强,知道吗?阿妈已经很老了,她没有了年轻的活力,你要照顾她,照顾妹妹,直到阿妈老死,离开这个是非的世界。我问,姐姐,你呢?你要去哪里?我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永远的也回来不了,永远……那里到底有多远?要跨过边境的河流?是啊,跨过了河流还要走好远好远,到梦的尽头,到你的心底的深处,埋葬了我自己,和你一起,永远的,也不要分开。是吗?姐姐,你真的会到我的心中,永远也不离开,真的?恩,相信姐姐,我永远爱你,夕……那一刻,我看见姐姐的眼泪,顺着他的呼吸,一起滚落下来,和我的希望,同时堕入深渊。当时的夕阳,缓缓的落下,把一切都辉映得金黄,发出雍容的,富贵的暧昧。我知道一些,却不敢去触及,人生的痛苦不就是这样么,爱上了,却不敢挽留,错过了,也不敢追问,就是命中的全部都离开了,也不敢哭泣。那天晚上,红红的篝火,在迷雾森林里被点燃,周围的空气,沾染了悲情的气息,阿妈牵着我的手,无力而沧桑,我感受来自上面的纹理,似乎是被岁月的刀子所切割。面前是红红的篝火,面前是黑压压的人群,面前还有我的姐姐,伊。她被捆绑在一根木头上。头发不像往日的整齐,垂在那年轻的面庞上,再顺势滑落在胸前。阿妈把头低下来,用没有牵我的另外一支手把头捧住,我看见她的眼泪,和姐姐一样,像水一般,无声的流淌在苍老的岁月里。姐姐把头抬起来,相对其他的女子,那么的倔强和骄傲,仿佛无所畏惧,那美丽的脸,加上傲气过后,更是动人非凡。她的眼睛里面有火,嗜魂的火,熊熊的火,如这夜里被生在森林里的篝火一样,让人沸腾和惊讶。我看见天上飞过来的人,他的身体是那么强壮,以至我以为那是一座磐石,从天而降的磐石。他飞到姐姐身边,用他的身体保护着姐姐并扭过头对姐姐说,伊,我带你走。他那声音,坚定而有力,夏日里,闷雷一样,让人震撼。姐姐抬头看他,眼睛里的火变成了寸寸柔情,像水纹一样波及开来,蔓延开来……不,你自己走,砻,我要离开了,一切都是避免不了的。请不要难过。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他用手抱住了木头上的姐姐,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族长的眼睛里爆发了山洪一般,贯穿了红色的,汩汩的洪流,翻涌激腾……给我杀了他,杀了毁坏祭祀的奸人。他的命令像来自天外的声响,顿时激荡起了人群里的骚动。带着剑的侍卫冲到前锋,把那个叫砻的男子团团围住,围在当中的,还有奄奄一息的姐姐,我望着她的眼,里面是幸喜又是绝望。放了她吧,族长,我为她当祭品。男子的声音更加的洪亮,但是却微微的沙哑。我知道他在哭,他的心里有一种东西,叫做悲伤。姐姐在熊熊的篝火的烘烤下已经说不出话来,她嘴唇疯狂地颤抖着,似乎把全部的气力都花在了上面。男子看着她,再看着面前的侍卫,他的手忽然就一动,剑从鞘里被拔出来,在空中发出闪亮的光,那光,如同利器,射向包围他们的侍卫,随着一声声惨叫,前面那些侍卫倒下了,然后后面那些又跟上来,源源不断。男子嘴角浮起一丝浅笑,他对姐姐说,我带你离开,相信我。姐姐也抬头看他,眼神是欣慰也是渴望。当侍卫们一批批倒下过后,族长拿起了祭坛上的木杖,他走到人群前排,闭上了画有纹彩的眼睛,口里喃喃的念着咒语,于是我看见了血腥的一幕,所有的箩藤都一拥而上,迅速的爬蔓在姐姐和男子的身体上。它贪婪的将姐姐的血吸食,它的根茎渐渐的强壮起来,好比那男子的健壮。姐姐和其他的女子,以及叫砻的男子一起,被融化成了糨糊一样的粘稠液体,我看见阿妈的眼睛黯淡下去,然后就昏死在了地上。那一夜,没有清晨……姐姐说过,永远都住在我的心中,我常常这样想,也只能这样想。她渡过了那森林尽头那条河流,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把自己埋葬,永远住在我的心里。我是多么愿意相信这是个真实的谎言,让我活在这个谎言里,不要褪色,现在不要,以后也不。我在门口遇见了凌,她的容貌十分的迷人,我每次看见她,就想起住在我心中的姐姐,然后我就对自己说,姐姐,你看,那个姑娘多么美丽,就像以前那个你。凌跑过来对我说,夕辉哥哥,带我到河的那边去好吗?我要和你姐姐一样,生活在那里,和你一起,永远也不要再分开,永远都不要,你说好吗?恩,我们以后可以做一条长长的船,比箩藤还要长,然后带上粮食,带上我娘。还要带上我的狗。可以。不过只要我们远远的离开就行了。于是我就可以看见凌那灿烂的笑容,和姐姐一样的,倾国倾城。她把头靠在我肩上,我知道心中有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的带她离开,即使是死亡……我在姐姐离开过后就开始练习武士的剑术,良好的悟性使我一日千里。我在十八岁的那年,在迷雾森林里打猎,邂逅了被恶狼围攻的凌的家人。她母亲已经被恶狼咬死,他父亲把她高高举过头顶,看见我,大叫着:小子,我把女儿交给你了,带她回你的家。他把女儿扔给了我,我一把接住的时候,看见她父亲已经被恶狼撕咬成了几大块。流出了内脏和血液。如果你相信,我可以带你到森林尽头那条河流的那边去。我从小就这样对凌说,因为我一直坚信着,总有一天,会有人,至少我姐姐会告诉我,她就在河的那边,我的心中。我把叫砻的男子对姐姐说的话给凌说了,我说,凌啊,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凌这个时候就会天真的看着我,她的眼睛里面有种泪水,名字叫做感动。其实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也是感动得流出了眼泪,只是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懂那份寂寞和枉然。 族长终于知道了凌的事情,他对我说,你有个妹妹吗?我说有,她叫霞。霞是我的亲妹妹,但是没有伊那样美丽的容貌。族长看着我,用一种独有奇异神情的眼神看我。你还有个妹妹叫凌,是不是?我的妹妹叫霞,她不叫凌!我依旧平静以往地和他争辩。不用多说了,哎……她很荣耀的被选成了今年对箩藤的贡品。我的眼泪在瞬间泛滥,我知道这是在劫难逃。回到家里,路上看见了凌,其实本来她是住我家里的,后来由于怕她的美丽容貌引起族长的注意,于是在森林的深处给她修了一间小房子,让她独居。夕辉,你有什么心事对不对?没有啊,凌,你不要多想了。是有的,对不对?我知道你,就像了解我自己。没有,一点也没有,你给我滚啊,我不要再看见你,你自己到河的那边去吧,我是永远也不会离开的,因为我喜欢其他的女孩。夕辉……你……我……不要相信。她的泪水流下来。然后就疯了似跑了。两天,我在迷雾森林找寻了她两天,终于在森林尽头的河边看见她,这里也是我给她说那些话的地方。“如果你相信,我可以带你到森林尽头那条河流的那边去。““我怎么可以自己离开,难道一个人的存在是一种困苦吗?如果离开我也没了自由,只是你离开,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而现在,我不得不叫她离开,不然就在劫难逃那被当成祭品的命运了。你快离开这里吧,你根本就是一个狼女,我们族人不喜欢狼女,尤其你这样的,妖异的狼女,你自己渡过这条河,我们就不再憎恨你了,你……赶快离开,离开。我的声音是沙哑的,就像那夜里,熊熊篝火的夜里,那男子的声音“放了她吧,族长,我替她当祭品。“凌看着我,她的眼睛像洪水,那夜里族长的眼睛一样,汩汩的洪流。她扭过头,纵身跳进了河里,我跟了下去,救起了她。在房间的桌子上,是凌给我编制的帽子。凌苏醒过来。眼睛就看见了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傻?我问。没有了世界我还怎么生活?我想起以前姐姐离开的时候“我知道一些,却不敢去触及,人生的痛苦不就是这样么,爱上了,却不敢挽留,错过了,也不敢追问,即使是命中的全部都离开了,也不敢哭泣。“想起了这些话,心里更加的难过,难道我们的宿命就这样被掩埋尘封在记忆的深处吗?而且,永远也没有办法去改变。我知道,我被族长选成了祭品,不过你还是愿意带我离开吗?就在祭祀的夜里,我将带你离开。好,在祭祀那天夜里我将和你离开,离开这个是非的世界,而且就是我们两个人。她眼睛里面的光辉,是夜晚的星星,在闪烁着奇异而美丽的荧光。熊熊的篝火,照亮了每个人的脸。我知道一切希望就在今天的夜里,不然,所有准备都成了枉然。熊熊的篝火,族长从人群中走出来,念了万古不变的祭词。我看见凌被绑在木头上被抬出来,她的头发和姐姐一样垂在了脸上,一直流淌到胸前。族长准备念动咒语,我飞身而下,感觉一切的画面那么熟悉。但是又参合了莫名的陌生。我站在凌的面前,我说,凌,你自己要保重,离开这里是非的地方吧。面前的侍卫越来越多,我拿出了剑,向前去搏斗。我的妹妹霞,出现在飞鹰的肩臂上,远远地带着被绑在木头上的凌离开……眼前的画面渐渐模糊,我只觉得箩藤蔓布在我全身。耳旁响起了那个声音。“原来心里有了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的带她离开,即使是死亡……“熊熊的篝火中,那个夜里,没有了清晨……
第5篇 迷失的森林700字一个人静静坐在床前的时候,不知从何处传来布谷鸟的啼鸣。一声一声,那不是我所能描绘的。但听的地方不一样,没有树林,没有疏影,感觉就备显单薄和凄凉。
很久没有听到它们的叫声了,在这个车水马龙日渐蔓延的地方。是它们在渐渐离我而去,就像刚才断了的鸟啼,还是我的心在慢慢远离他们,逐渐湮没在嘈杂的城市?
记得儿时的老家,还是一片郁郁青青,随便抓就是一大把风景。甚至还可以看到高空盘旋的鹰。躺在草地上看那些高贵的生灵,还有满把洒下的阳光,是我满心喜欢的事。但仅稍大一些后,鹰就在那片天空里成了断点。以至后来常做这样的梦,那些逼真的再现总是遭到别人甚至自己的怀疑,到最后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有没有见过翱翔的鹰了。
我开始喜欢上简单的描述。
由一个总是书写简单的孩子,到那些弥漫地温暖于忧伤,再到那些激流暗涌的漩涡,终究我又爱上简单,直达心灵。这是我再这个灰色的水泥森林中用文字同迷失的对决。我不愿意再迷失,或看着身边的一切一点一点的迷失。
但我还是掉进了现代那个看似幸福的怪圈。
就像走进茂密的森林后不经意间便已迷路,为了那些看似必要但实际不必要的而努力,丢失那些实际上很必要但总被人忽略的。
在自然看来,人类所追求的名利都是不必要的。自然或许更喜欢远古时期一群猴子在树枝间上窜下跳。
在人类看来,自然是不必要的,直到被自己伤害得伤痕累累的自然来报复时,已危机到自身生存和发展时,才暂停一下,回头看看。如果森林地消失动物的灭亡不会危机人类半点,那或许就不会又现在的种种禁令。
人类终究为人。而且不愧为人。
在文字与迷失的对决中,我输了。
可是,我只是想再看一看那些消失在天空的自由的鹰,听一听那些没有悲伤的鸟啼。
在人类与自然的对决中,谁输了?
这个答案留给了未来。未来会用那时的“现在”来判断。
第6篇 虚华森林650字何思蓝在大学期间只和康越共同度过了3年。毕业后到了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每天康越来接。
有天在公司门口看到肖欲飞,本想叫他,但被康越拉去了。车上时她想:还是不要打扰他的生活,为好。回想到今天的肖欲飞,已经多一分读书人的气质,比高中时的味道更浓,一身冷调,青色文化衫,胸口印着几个怪异的文字,是什么,始终也想不起来,一条灰色棉裤,一双系带皮鞋,已由只穿北京布鞋到了皮鞋。
大一的暑假,有次小娜举行同学会,本想参加,但那天正好是康越的生日,最后还是把同学会推掉了。
适合情人的地方本来就不多,除了那金屋,就只有那些公共场所,比如公园,电影院,音乐厅,他们也并不是对艺术感兴趣,也没有什么兴趣去看某某的画展。
虽然都是无聊的场所,但她还是很高兴,因为她只有和康越在一起才感到幸福,那种不可替代的感觉,时间不在是人与社会,而是她与他的关系。
最后,他带她进了哈根达斯。果然,这里的气氛与外面的喧嚣截然不同。吃的时候他俩都没有说话,早已有了这种默契,只是相互注视着。
有一刻,康越把他的冰淇淋碰到了下巴,那时,何思蓝笑了,康越也笑了,然后康越拿着纸边檫边看旁边偷偷乐着的何思蓝。
在到康越家时,她从挎包了拿出包装好的《小王子画册》。康越一手按住,另一只紧紧的握住她的手,她没有挣脱,只说另外一句:生日快乐。
康越吞吞吐吐的说:毕业了我们结婚好吗?
其实她等了这句话已有了四年,心中早已是他的未婚妻了,但她现在没有说话,只是任凭他前来的拥抱,和热情交错的吻。正投入时,何思蓝的电话响了,她一连叫了几声,但对方都没有说话,只有微弱的气息声。
“是骚扰电话?”康越疑惑的问。
第7篇 迷雾森林750字曾无数次渴望探寻心中的一个迷——爱情是什么?可是“爱情到底是什么?”至今也没有找到答案。一直在友情和爱情之间不断徘徊着,无法从这座迷雾森林中逃出去。
所以这问题自然也伴随着另一个问题——友情是什么?这个问题和前一个问题相互纠结在一起,不断缠绕,不段交错,如影随形,最后成为了一个死结。
“爱情”这个词是近几年才认识的,我知之甚少。可是曾经却为它碰得头破血流,而我竟不知道它是何物。最后要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美名。后来索性就不去想这个问题了!理所当然,我依然在这迷惘中挣扎着,痛苦着。
对于友情,我并不陌生,可以说在爱情出现之前的,与朋友之间建立的感情都是友情——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不知道的人会有爱情?想也是不可能的!可是,从“爱情这两个字出现在我的脑子里的那一刻起,一切就不一样了。世间万物都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直到有一天,我认为我似乎爱上了某个人。放眼世界,已找不到曾经曾经嫩绿可爱的小树苗。耸立在眼前的却是一棵参天大树。但是那个人却没有爱过我,于是上天上天最终将这份感情定为了永恒的友情。当再一次看眼前的这个世界的时候,这地方已经不再只有一棵孤独的大树,而是变成了一座森林,看不见它的尽头,四周弥漫着浓浓的大雾。于是,我把它命名为迷雾森林。
我走不出迷雾森林——虽然我曾经是如此渴望要走出去,也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曾幻想过自己是一只青鸟,只要飞向蓝色天际就能找到出去的方向。可惜我不是一只鸟,所以我只能待在这里,待在这座令我迷惘,令我痛苦的迷雾森林。
当明白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只是徒劳而已,也就不会再挣扎着要逃离。于是找了块空地盖起了小木屋,在森林中过上了平静安定的生活。然而,却在心底耕耘着一棵希望的种子——愿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走进这座森林,将我从迷惘和恐惧中带走。这个人也许就是我的爱人,我们之间的感情就是爱情。
第8篇 森林迷路800字嘟嘟!嘟嘟!嘟嘟!……”
“SOS!SOS!SOS!我是186626号,我在森林里迷了路,快来营救!”急促的呼救信号在天空中传播……
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载着我向前急速飞行。我是一名森林考察队员,可这两天我在林区内迷了路,现在被救出来了。飞机停在一座帐篷前,来迎接我的考察队员们急切地要我叙述两天来我的惊险历程……
那天我穿上气垫鞋开足马力向森林深处驰去。一束束碎金般的阳光照在林中崎岖不平的小道上。我只顾四处察看,采标本,不小心碰在一块石头上。我被弹出几尺远,好久才爬起来,一看气垫鞋坏了,再也不能飞速行驶。我后悔极了,没有气垫鞋,我只能步行回去了。我往身上一摸,指南针也没带。身上只有一个急救袋、一个标本袋和一杆猎枪,以及一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的“王牌”。我没办法,只好朝依稀可见的太阳的方向走去。中午,我用猎枪打死了一只野鸡。烤鸡的美味使我暂时忘记了疲劳。正当我饱餐后准备动身时,背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我回过头什么也没发现。可当我转过头时,那声音又响了。我紧张极了。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我紧张地注视着,终于,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熊!”我惊呼一声,拔腿就跑。可刚跑出二十多步就停了下来。“枪,我的猎枪!”我着急地想到,“回去!”可是熊已经追了上来。“怎么办?逃,只有逃跑!”
我跑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我的那张“王牌”。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在我心中产生了。
我往前跑了一程,听声音知道熊追上来了。我忽然脚下一绊,摔倒了。就在熊长吼一声扑上来的一刹那,我的脑后射出一束红光,击中了熊,它倒下去了。我爬起来得意地嚷道:“你到底没逃过我的枪口!”原来我头上戴着一顶头盔,实为头盔枪。它有六个枪口,控制器在我手上的一个小环内。刚才熊扑上来,我拉动小环,熊就被击毙了。
我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这段惊险的回忆。
第9篇 在大森林里迷了路800字“嘟嘟!嘟嘟!嘟嘟!……”
“SOS!SOS!SOS!我是186626号,我在森林里迷了路,快来营救!”急促的呼救信号在天空中传播……
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载着我向前急速飞行。我是一名森林考察队员,可这两天我在林区内迷了路,现在被救出来了。飞机停在一座帐篷前,来迎接我的考察队员们急切地要我叙述两天来我的惊险历程……
那天我穿上气垫鞋开足马力向森林深处驰去。一束束碎金般的阳光照在林中崎岖不平的小道上。我只顾四处察看,采标本,不小心碰在一块石头上。我被弹出几尺远,好久才爬起来,一看气垫鞋坏了,再也不能飞速行驶。我后悔极了,没有气垫鞋,我只能步行回去了。我往身上一摸,指南针也没带。身上只有一个急救袋、一个标本袋和一杆猎枪,以及一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的“王牌”。我没办法,只好朝依稀可见的太阳的方向走去。中午,我用猎枪打死了一只野鸡。烤鸡的美味使我暂时忘记了疲劳。正当我饱餐后准备动身时,背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我回过头什么也没发现。可当我转过头时,那声音又响了。我紧张极了。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我紧张地注视着,终于,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熊!”我惊呼一声,拔腿就跑。可刚跑出二十多步就停了下来。“枪,我的猎枪!”我着急地想到,“回去!”可是熊已经追了上来。“怎么办?逃,只有逃跑!”
第10篇 在森林里迷路了800字“嘟嘟!嘟嘟!嘟嘟!……”
“SOS!SOS!SOS!我是186626号,我在森林里迷了路,快来营救!”急促的呼救信号在天空中传播……
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载着我向前急速飞行。我是一名森林考察队员,可这两天我在林区内迷了路,现在被救出来了。飞机停在一座帐篷前,来迎接我的考察队员们急切地要我叙述两天来我的惊险历程……
那天我穿上气垫鞋开足马力向森林深处驰去。一束束碎金般的阳光照在林中崎岖不平的小道上。我只顾四处察看,采标本,不小心碰在一块石头上。我被弹出几尺远,好久才爬起来,一看气垫鞋坏了,再也不能飞速行驶。我后悔极了,没有气垫鞋,我只能步行回去了。我往身上一摸,指南针也没带。身上只有一个急救袋、一个标本袋和一杆猎枪,以及一件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的“王牌”。我没办法,只好朝依稀可见的太阳的方向走去。中午,我用猎枪打死了一只野鸡。烤鸡的美味使我暂时忘记了疲劳。正当我饱餐后准备动身时,背后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我回过头什么也没发现。可当我转过头时,那声音又响了。我紧张极了。身上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我紧张地注视着,终于,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熊!”我惊呼一声,拔腿就跑。可刚跑出二十多步就停了下来。“枪,我的猎枪!”我着急地想到,“回去!”可是熊已经追了上来。“怎么办?逃,只有逃跑!”
我跑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我的那张“王牌”。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在我心中产生了。
我往前跑了一程,听声音知道熊追上来了。我忽然脚下一绊,摔倒了。就在熊长吼一声扑上来的一刹那,我的脑后射出一束红光,击中了熊,它倒下去了。我爬起来得意地嚷道:“你到底没逃过我的枪口!”原来我头上戴着一顶头盔,实为头盔枪。它有六个枪口,控制器在我手上的一个小环内。刚才熊扑上来,我拉动小环,熊就被击毙了。
我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这段惊险的回忆。
第11篇 森林木12000字周文他是个男的,原产地安徽省六安市寿县炎刘镇。周文是个被早产儿。不知是周父周母想早点见到周文,还是周文想快点看到周父周母,结果造成早产。据说出生时只有三斤八两,跟个小猫似的。由于是早产,身体并没有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发育好。刚出生时,皮肤有些褶皱,像个小老头。把接生婆当场吓得魂飞魄散﹑心惊胆战﹑目不识丁﹑不识字无。
这个小村镇属平原地带。没有山,没有湖,没有高楼,没有大厦。骋目望去街道两旁尽是平房、瓦房,顶多只是两层的小楼。炎刘平平凡凡的异常,找不出什么有意思的特产,地处有偏僻,因此经济有些萧条。镇里有很大一部分人去外地去打工去了。周父周母也常年在浙江绍兴打工,待周文放暑假便把他接去。周文小时喜欢捕鱼捉虾。常常去小河沟里网鱼,钓虾。每次都不免把身上弄得腥臭,偶尔还掉进小沟里,回来就是一顿臭骂。这个嗜好
导致周文小时候黑的足已让奥巴马自卑而死。好在周文还有个比他更黑的表哥,名曰:贾峰。贾峰黑得真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看见他就会想起黑黑的黑板。这个表哥黑的让周文感到无比的慰藉。
贾峰家对面有一户倒腾河产的,每天清晨必有货车运来一箱箱的河产。搬运时不免漏跑出来一些小鱼、河虾、黄鳝等。每次周文到表哥家做客,总会与表哥去捡这些漏网之鱼。一次,那些搞鱼的家伙们大概遇到什么高兴事,集体到屋中赌博,独留外面箱箱的河产。周文和表哥经不住诱惑,乘虚而入。两人抱上一条硕粗的黄鳝就往家跑,尔后又连连得手。长大后,周文戒掉了捉鱼虾的习性,一有时间就盘踞在家中看电视。最终,不知不觉中皮肤逐渐变白,完成了蜕变,表哥贾峰见了羡慕不已。贾峰大了以后不仅没变白还越变越黑,不是因为他本性难移,戒不了鱼瘾,只怪基因不好。周文学了光的知识后茅塞顿开:“白的人会越来越白黑的人会越来越黑。这是因为光学中白色物体反光,而黑色吸光”。看来贾峰只好一直黑下去了。
上小学时,周文的语文老师在校园内部开了一家小店,卖点零食。语文老师在课上说,让同学们都到他家买东西,还美其名曰:别家没有安全保障。周文对老师的行为嗤之以鼻。什么安全保障,东西不都一样吗?只不过想多赚点罢了。他每次都不从老师家买,久而久之便被老师给撞见了,便唤之家中。予之做思想教育,给周文说了抗日时期,民众们都支持国货。周文听后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结果又被撞见,差点没被老师整死。
每日老师尽找周文的不是,找到便让他扎马步。一扎就扎一节课,而且还要找一同学按着头。几轮之后,周文小心翼翼的避免犯错,怎奈老师吹毛求疵,总能找出舛错。说什么鞋带没系好;笑的太猖狂;脸没洗干净;走路屁股乱扭等,有时还说什么上次扎马步扎姿不正,这次继续扎。
六年级时学校流行打乒乓球。每天放学同学都很自觉的组队练习乒乓球。毕家旺,是学校里闻名遐迩的“球王”,他发明了一种球技。自诩“宇宙超级无敌霹雳无限威力无比旋风末日球”,而同学们都叫得比较简洁“小毕奶奶切咸菜”。此名是如此由来的:那天,全校热爱乒乓球的同学们私下举办了“炎刘中学第一届球王争霸赛”,结果小毕夺魁。同学们发现小毕夺冠的秘技是一种酷似切菜的球技。刚好那天小毕不知怎么搞的,身上一股咸菜味。同学们便猜想:肯定是小毕回家吃饭时,正碰巧他奶奶在切咸菜,小毕观后灵感大发,兽性大作,于是乎创造了这一威震四方的球技。
六年级下学期又开始流行篮球。一时间,各班风起云涌,英雄辈出。周文本班有一大仙,号号称“球场上的绞肉机”的巨型五花肉男—孙大野。此男带球撞人非一般人所敌。他带着球在球场上尽情驰骋,胸前的五花肉情不自尽上蹿下跳,看着都让人望而生畏,所到之处皆“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邻班也有一投篮高高高手,投篮异常精准,百发百中。即使在三分线,也能十发九中。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能投出“六分球”。
周文篮球很烂,原因很简单,他带球带的很差劲。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人跑到两分线内了,而球还在三分线外;二是球跑到两分线内了,而人还在三分线外。所以周文基本上把篮球当做手球来打。体育课上,男生们在打篮球,女生则一旁给帅哥加油。周文为了在女生面前一展英姿,终于弃手从篮。他置生死于度外,勇夺孙大野手中之球。被孙大野撞得频繁来往于天上人间。一番恶斗后,球终于落到了周文手中。周文兴奋不已,立即施展了带球神功,不料,孙大野那厮追赶上来。周文当机立断,带球飞快。没诚望这次手感奇好,竟达到了人球合一,人在球在的境界。在即将达到三分线时,意外猝发,周文竟然被篮球给绊了!由于惯性,继而又在地上滚了几圈,幸好并无大碍。
这件事让周文在全班女生面前颜面尽失,周文从此退出篮坛。
华舍实验中学初二:林舞苑文(李菲凡)
第12篇 森林大比拼500字在森林里,马上要举行《森林大比拼》。主持人是在森林里最有威望的大象伯伯,再过一天大会就要开始了,大家都在精心准备,在大会上夺得好名次。这一晚,大家都睡了,突然,一个黑影来到孔雀家,原来是森林里最阴险的狐狸坏蛋。他想让大家在明天举行的大会上得不到名次。他准备先向孔雀下毒手,因为孔雀最据有夺冠的实力。当他准备下手时,森林里的警长熊猫叔叔刚好从这经过。熊猫警长大喊:“住手!”当场就把狐狸抓个现成。森林法庭判狐狸有期徒刑二十年。
第二天,大家都来到会场参加《森林大比拼》。当主持人大象伯伯宣布:“《森林大比拼》现在开始!”全场一阵欢呼声。“首先上场的是白兔妹妹,大家欢迎!”“啪啪......”“大家好!”接着白兔妹妹给大家跳了一段舞。“下来,大家有请孔雀小姐。”孔雀小姐说:“我给大家跳刚学会的民族舞!”随着音乐的响起,孔雀也随着偏偏起舞。大家不约而同得齐声喊到:“太美了!”
最后,冠军当然是孔雀小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