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了随波逐流,习惯了大是大非,青春如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曾经的泪水悲伤不了未来的疼痛,过往的封尘覆盖不了此刻的寂寞,有什么可以永生不忘,有什么可以至死铭刻?何人何事我们可以劝服自己这样值得。
光是十七岁的青春,便是用文字难以表达的话题。与十八一步之遥,警示着一段岁月的结束,宣告着另一段光阴的开始。回看望去,依稀可见襁褓中啼哭的自己,仿佛就在昨天。怎么?昨天和今天,竟是十七岁的光阴了!
如果把回忆折叠起来,如果把时间倒转开去,把青春扯拉回曾经仓促的形状,把岁月点燃成黑暗里跳跃的光团。我们会看到些曾经的自己,如光圈般圆幼,那是小孔成像式的回忆。
有人说:一个人总是要忘记一些事情,那么他才能记住另外一些事情,如同有人要靠近自己的身边,必定会有人要离开。所以,我们是寂寞的。曾有人告诉我:“全世界都背叛了你,我也在你身边,有地狱我们一起去猖獗。”然而,时光的洪流中,这样的字眼往往被抹杀,所以,当时的理直气壮和信誓旦旦,早已变成薄薄的一片叹息。
然而也不是只有这样单调的灰色。再悲哀的青春也有色彩斑斓的一刻,那是永远也无法用遗忘取代的,哪怕是琐屑的小事。
友谊。其实我们都是容易满足的孩子,朋友不必多,真心的,一个就够了,没有充满华丽的承诺,只有发自内心的再普通不过的关怀。这样,足够。
自由。多少年渴望得到的东西,却迟迟无法实现。试图离家出走,可一旦钱包变得瘪下去,就只好回家,看到父母着急忧虑的神色,心底暗暗作痛,有苦涩的滋味,于是只好放弃。
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当命运伸出手来,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明白,有些爱要用一生去忘记,恨,一样会模糊时间。
往事十七年,每一个故事从冷冬破土,每一首旋律连成热火,每一枚细细的枝节蔓延到万丈天空,每一秒都在唱着这首永不停止的流水眷歌。
谁的青春能在时间里屹立不倒?这是个光阴斑驳的问题。
第2篇 斑驳的树根400字门前的那颗老榕树活了好久。迟迟都不愿意离开这片繁华的城市——厦门。
也许是时间久了,那颗老榕树虽然已斑驳的貌似容易被路人忽略的人,但只要它的树叶或树根发生了什么变化,都会引来人们的关注。时间一久了,老榕树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忽略的焦点。
只要人们经过这里,都会对这颗老榕树观察一番。看它的树叶,看它的树枝。几百年了,老榕树始终矗立在这座城市的这一角,它从来都不会张扬,永远都是默默的在一旁供人们参观,甚至任人们糟蹋。它从来都是温柔的,老树根的形状形似“人”字,让人们也对它起了柔和之情。渐渐的,老榕树再也没人看了,但它从不倒下。
那年秋天,老榕树最终还是倒了。经历了几百年的风霜,终于还是被疯狂的台风给侵略了。再也没有人提起它,但它却深深的印记在我的脑海里。因为我每天都会看见它那挺拔的身姿,似乎在跟出门的我说再见,一路小心。
再见了,老榕树。
厦门市第九中学初二:林嘉欣
第3篇 清晰——斑驳800字人,在最后一滴眼泪快要干涸时,就会变大;在最后一丁点红尘俗事也装不进记忆时,就会变老。变,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自然。
当有那么一天,一切都化为过眼云烟,连笑容都依附上皱纹,一切的一切,都只能用“曾经”来描述的时候,你是否会觉得,成长就如同电影院屏幕上忽闪而过的画面,似乎,变得太快了。
以前,我总是很违背众人意愿地认为,这世界,只有四季不变。“起码,它不会苍老到被埋进黄土的一天,唯有我们,会在看书很游戏之余,变得白发苍苍。”我总是在别人惊异的眼光下这么自信满满地说。
可是,就在争艳一时的玫瑰凋零的时候,就在高傲不羁的苍鹰耗尽生命的时候,就在一轮满月变得残缺而美丽的时候,就在曾经嗜血如麻的长剑变得锈迹斑斑的时候,就在刻骨铭心的爱情有一天也被埋进墓地的时候,让我清醒地知道,这世界,没有什么亘古不变。
对于“变”,古人应该对此是颇有看法的。看尽苏轼的豁达与落拓后,就可以从他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中发现,苏轼早就已深知“变‘是自然常理,否则,他也就不会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期许了。就连武后也知道,不要以为把字刻在石碑里就可以流芳千古,经过风雨的洗刷后仍会变得混沌不清的道理。武则天的墓碑因此而空白。
要知道,即使是美丽的爱情,也有衰老的一天,否则,梁祝的爱情也不会选择化蝶来重新开始……
也许有人会说,作家三毛就没变,失去荷西后,她说她依然如以往般洗衣服,擦地,管盆景,去小镇上买东西去邮局里,盼一封家人的来信。我想说的是,不变,是变的另一种形式。要是三毛她真的可以如此“豁达”,也许她也就不会说:“‘再也没有鬼哭狼嚎的事情了,因为最糟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对于作家三毛,我只能说,伤得最深的人,都是不会落泪的。
再难忘的回忆有一天也会变得渺远,再深刻的印记有一天也会变得模糊,既然一切都不会长存,那就请不要把最清亮的歌喉留到上帝面前再传唱。
第4篇 那段已经斑驳的回忆1000字那个空荡荡的笼子依然伫立在阳台,当风吹过,“哐当,哐当”地响着。这响声把我的思绪带回了深深的回忆中。
“小家伙,这是你的新家了。”我抱着呆头呆脑的它说。它好奇地张望着这陌生的一切,不一会儿,它低下了头,似乎默许了这一切,也似乎知道了它不可能再回到原来那个住满它的同伴的笼子了。我把它放下,它乖乖地踱着步,迈进了它的新家。
过了没多久,它似乎已经适应了这一切,每当我们叫它“兔兔,兔兔。”它就知道吃饭的时间到了,期待地往上望,一双红色的大眼睛似乎在说:“快点给我吃吧,我肚子都快饿扁了。”;每当我们打开笼子,它就知道散步的时间到了,迫不及待地跳出笼子,有节奏地一蹦一跳,在客厅里穿梭;每当晚上关灯的时候,即使我们还没有把它抓回笼子里,它也会自觉地回到笼子里睡觉。它总是最后一个睡的,只要家里有一盏灯没有关,它就不肯乖乖睡觉,它会用爪子拼命地刨笼子的栏杆,直到我们往它的小碗里放半根红萝卜或者一小捧葵瓜子才肯罢休。
几个月后,它就名符其实地成为了家里真正的一份子,从原来的呆头呆脑的小家伙变成现在机灵可爱的大家伙了。它是家里的粘合剂,它在的时候,家里几乎不曾有吵架的声音。只要一有吵架的声音,它就会恐慌地缩成一团,不肯吃东西,我们看到它这个样子,也就停止了争吵。因为有它,家里的气氛变得更加和谐了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旅途中,把它送给了当地的一户人家。那次去的不远,所以把它也带上了,可没想到它竟然晕车,病怏怏地躺在那里,什么也不肯吃,也不肯走动。因为害怕它再次晕车,所以母亲临时做了一个决定——把它留在了那里。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它了,不知道它现在过得怎样呢?是幸福地被宠爱着,还是被不堪的命运摆布,成为天空中的一朵白云呢?
就这样沉浸在回忆中,突然一阵脚步声把我从回忆中抽离,回到了现实。“又看着笼子发呆了,把笼子收起来好吗?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我回过头去,寻找声音的主人,原来是母亲。“好。我去把笼子收起来。”我把伫立在阳台的笼子拆了,用报纸包起来,放到箱子里。在完成这一切的过程中,我在想,其实母亲比我更加不舍,只是她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我知道“天下不不散之筵席。”,我和它的相遇、相识,是缘起,而我和它的离别,是缘灭。一切都早已注定,不是我能够改变的。这是我的人生中已经斑驳的一页日记,时间,已经把它翻到另一页了。
广州市第十七中学初三:赵瀚婷
第5篇 斑驳的童话500字
湛蓝的天空如海洋般宁静,美丽。白云围绕在山间若隐若现,清澈的海水,不断拍打着的棱角,似乎想把它磨得瞠亮,光滑,就像世俗磨着我的棱角,妄想让顽石变成艺术,这可能吗?不!时间并不是万能的。它能淹没泥沙上的誓言,却不能冲走礁石上的承诺。美丽的少女,白色的长裙,海藻般的长发在蓝色的海洋中荡漾开来,如绸缎般丝丝润滑,与象牙色的肌肤相映成辉。纤细的手臂伸向天空,仿佛向这世界索求着什么。洁白的海鸥悠闲的停在少女的指尖,碧绿的树枝伸出水面,好像在寻找着生命的足迹,海底的莲花妖娆的盛开,似乎正嘲笑着这不堪一击的美丽。
唯美的景致如流水般呈现在世俗的眼前,诉说着如烟火般灿烂的童话。魔咒般的碎碎念念,想要离开,我以厌倦这样的童话,为什么会这样?这是我要的童话吗?原来不是,经过时间的冲刷,它早以不复存在,只有我还在期待。抓紧住手中仅有的骄傲,站在雪峰之颠,傲视群雄,惟我独尊。可蓦然回首,原来我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难受,或许习惯了就不再泪流。
生命如黑色曼佗罗妖娆懂的绽放,琥珀般的眼幕中只有敌人,猎物,牺牲品,我不再祈求永恒。冥冥中却有一种透世的静,随遇的安。活着就要学会残忍,学会坚强,举帆远航,载着我的骄傲与倔强。
身未动,心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