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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留时迹600字作文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6日 来源:看作文网
第1篇 徒留时迹600字

背起行囊,我们启程,一路走过,下一秒的我们已消失在上一秒的世界里,恰如轻风吹过,随即唯余静寂。往昔的我们,甚至是未来的我们,是否皆一直希冀着能如蜗牛般留下那银丝般的晶莹痕迹,见证我们所走过的历程呢?而不是徒留时迹——

朱自清先生曾说过“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还剩下些什么呢?”是啊,也许,一眼便是万年,万年之后也许我们仍在徘徊。曾记得,某次我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回忆中的时间过得好慢好慢,然当同桌把我拉回现实时,我才明了时光早已溜走,那般悄然,令人无法感知,只留下了惆怅。是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世间的我们除了徘徊外,又留有什么呢?只有那时光流逝的痕迹罢了……

也许,我们只是世间的过客而已,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也许,我们只是这世间的一块薄冰而已,于初阳下而融,于轻风中而逝,不着痕迹。时间的沙漏,留下时的印迹,我们在渴望着什么?

如若回到从前,我们是否会脚踏实地,留下我们的印迹?如若回到曾经,我们是否会踌躇满志地前进,余下我们的经历?如若回到往昔,是否便不再徘徊,不再叹“匆匆”?也许,也只能是也许而已。

然而,我们要明确:风过时逝,我们不该在时迹前继续徘徊。希冀、留迹,从此刻开始,我们要努力留一迹与时迹为伴,在阳光下如露珠般投射七彩光芒……

    仙居中学高一:吴羽倩

第2篇 时光过境留下伤3000字

你听过那首歌么。

就是蔡淳佳唱的那首,隐形纪念。我总是迷失在她干净的声音里,却抓不到一根可以倾诉的芦苇听懂我的心。

我想要回到那一年。我想要回到那个遥远的夏夜。

我想走到时光过境的边界,即使明天不会再见。我也想告诉你。其实我一直没忘记你的脸。

【如果可以平淡下去】

高中生活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日复一日地奔走于教学楼和宿舍,我总觉得那不应该是属于十六岁的生活。习惯了自诩为纯粹的文科生。不知数理化究竟有怎样的魔力,总之每次它们都很理所当然地为我亮起红灯。化学老师找我谈话的时候眼中有无限的委屈。毕竟作为自己就可以把平均分降下两分的我来说,除非人品爆发,不然永远是理科老师的眼中钉的。好吧。我承认我已经习惯了。

记得最初物理考四十分的时候,强烈的自尊心驱使我没日没夜地哭了一整天。老师们束手无策,都安慰我说只要努力成绩就会上来的。可是后来我也没努力。而且修炼到只考三十分依然能眼不眨心不跳地盯着亲爱的物理老师。

他问,你真的对物理一点都不感兴趣?

我说,嗯。

他问,你真的一点都不想学物理?

我说,嗯。

于是老师以一种很奇怪很无奈的方式向我妥协了。他说让我买一本高三的数学复习资料,从头开始做。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随时问他。

我愣了几秒钟。原来能把一名称职的物理老师变成自己的数学老师是件挺令人骄傲的事情。

数学。数学。每到下课我都开始神经兮兮的念叨。同桌有好几次凑过来问我在做什么。我小心翼翼地附到她耳边,说,我和张晓风学了一招。我会念咒。同桌满脸崇拜,你念的什么咒?我闭起眼睛,气定神闲道,我喜欢数学。然后她就趴在桌子上再也没起来,边笑边嚷嚷。你,你喜欢数学?那是谁在老师发卷子的时候恨不得把人家祖上都问候一边着?我默默低下头。没错,是我。

我喜欢数学。这活有点假。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要知道文科生的命运就掌握在它手里,我就怎么也得强迫自己喜欢它了。

物理化学什么的都是浮云。我就是喜欢在食堂一边用筷子切麻婆豆腐一边研究立体几何,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哼着小调一边背背三角函数。我这样充沛喜感的小生活常常令同桌有把我送进幼儿园和小孩子们争夺天下的冲动。这可使不得。使不得。

记得语文老师说过,古人在悲痛到极点时,会泣血。我乃性情中人。感怀身世伤春悲秋也是常有之事。一日正欲梨花带雨,左边的洋葱头赶忙递上几张面巾纸。他振振有词,阿弥陀佛,只当贫僧我又积一次德吧。我无视这个伪和尚故意增加的搞笑成分,接过纸就是一顿劈天盖地的大珠小珠落玉盘。

过了好一会儿。我不哭了。却蓦地瞥见擦泪的纸中央有一块不大不小的血渍。莫不是急火攻心了吧。我满眼幽怨地对洋葱头说,葱头哥,我若离去,后会无期。他鄙视地瞪我一眼,还是先把你脸上的疙瘩处理好再犯神经吧。我一愣,抓起一面镜子。果然,纸上的血渍并非我大限将至。只是鼻子上的青春痘破了。

这也可以。我真是sui到家了。

【此间少年都有悲伤的腹语】

其实我是文艺范儿。深藏不露的那种。

背过七年的画夹子,六岁立志考美院后来不了了之。练过七年的书法,现在写一笔勉勉强强拿的出手的字。没事的时候填填歌码码字晒晒心情。唱歌还行。可我不懂音乐,这倒是真的。

很多很多时候,我都是快乐不起来的。我尝试对很多很多人说我是个悲伤的孩子。他们先是表现出不可置信,而后像是突然理解了一个冷笑话似的哈哈笑起来。我没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笑,每当这时我都很难过。因为我真的是一个孤独的容易受伤的孩子。这些和无病呻吟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些也不是用来证明我到底文艺到哪种程度。他们都不懂。我需要一个懂我的人。

夏芒算是一个懂我的人。初中三年,我们都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我们躺在操场上看云朵被拉扯成不同的形状。我们躲在二层阁楼里瑟瑟发抖着悉数一天过去之后校园的安静和落寞。她是在离异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我和她不同。也只好很勉强算是。

所以我们都有不能说的忧伤。所以我们两个能懂彼此。然后在寒冷的时候背对背互相取暖。

夏芒喜欢虔诚地仰望夜空。

她轻轻对我说,如果我们是北极星那该多好。

我听了,总会一言不发地低下头。一步一步狠狠地把落在地上的玻璃似的月光踩碎。我看见一阵席卷着尘埃的盛夏的风,拂起她浅栗色缺少营养的长发。突然有种不可言喻的心疼。

后来,她妈妈嫁给另一个老男人。她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去流浪了。叫我不要找她,也不要想她。我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挽留的话。一路顺风,我说。我知道她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了。这是她早就预谋好的。这些我都知道。

但我坚信,她只是走远了。她还会回来的。她,只是走远了。

再后来,我偶尔回到初中那所小学校,走过那条飘浮着回忆香气的小路。我也虔诚地仰望星空。然后回过头,轻轻说,如果我们是北极星那该多好。我又想起夏芒她那张天真而忧伤的脸。无人回应。只有冷空气过境呼啸的声音。再也没人能懂我了。

北极星,代表着的,是永恒不变的承诺。

那么,夏芒。你一定是变成一颗北极星了吧。

【受伤的抑郁症患者】

三毛真是个可怜的女人。

我有好几次从梦里惊醒。梦境大概都是相同的。一个女人,在夜晚的墓园中,对着一支被腐朽土地掩埋的白色十字架,一遍又一遍地喊着“荷西”这个名字。她越来越歇斯底里,声音越来越尖利。这让我有一种不真实的绝望感。我强迫自己从梦中醒过来。一身冷汗。荷西是三毛死去的丈夫的名字。

舍友对我说,听久了阿桑的歌,是会得抑郁症的。我点点头。说是这样的。

我说,看久了三毛的这本文集,也是会得抑郁症的。她们笑。什么?你是说那个流浪的小屁孩三毛?我摇摇头。于是不再说话了。

也许是我的错。三毛有那么多的文集,我偏偏选了这一本。看不到她眼中的世界有多么明亮。看不到她走过的城市有多么纷繁。也看不到她作为一个流浪者有多洒脱。我只能在她的文字里读出似曾相识的孤独和恐惧。宿舍里很安静。这种安静不应该如此肃穆低沉的。压抑到我只想吐气而不想耗费一点点体力吸气。再读下去我要疯了。我不知道三毛究竟是怎样把她波澜不惊的绝望潜移默化给我的。我也很绝望。

三毛的结局是什么呢。我问斜下铺的女生。她读过很多书,很多很多。她一定知道。

她突然激动起来,移动到我的床边。说,三毛是在医院以丝袜绕颈窒息身亡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烁着兴奋的火花。我可能是看错了,也可能是出现了错觉。

我“哦”了一声。早料到会是这样的。不过那些孤独和绝望如今看来似乎更加顺理成章了。我想我可以继续把这本文集读下去了。

我想夏芒。她一定会很喜欢三毛的。下一次,应该边听阿桑的歌边读三毛的文字。

可是,也许我不该这样刻意模仿别人的悲伤吧。

【旅行的意义】

我要去旅行。只要能让我离开这城市。

白色衬衫。牛仔裤。帆布鞋。大大背包。就这样出发吧,什么都不要想。

我想和三毛一样做个孤独的流浪者。我想在某个天涯海角装作不经意地与夏芒相逢。我会问她,原来你也在这里吗。她会微笑看着我。

的确厌倦了这座城市。不繁华,不淳朴,不知道如何为它很好的定义的城市。我曾经打过一张火车票,十四岁的时候。那张票的价格几乎等同于我半年的生活费。终点站是千里之外的南京。

我那天很早很早就到月台候车了。在路边旅店支起的小吃摊上,要了一碗小米粥,一个茶叶蛋。我实在没有更富裕的钱挥霍在一大碗飘着香菜的牛肉面上。因为我还得生活。吃着吃着,眼泪啪嗒啪嗒往碗里掉。这碗粥越喝越咸,我只当是炊烟熏伤了眼睛。哭就哭吧。哭完就该出发了。老板从暖和的屋里走出来,看我学生打扮,

问,念书去啊。

我摇摇头。

他又说,怎么父母没陪着啊。

我点点头。

然后我就吃不下去了。抓起书包一边跑一边哭。妈妈还在等我回家呢吧。对不对。一定是的。

大城市我不去了,火车票我也不要了。我让三轮车师傅骑得快点再快点。我想快点回家。把票撕得粉碎,礽出窗外。纷纷扬扬的,像是夏天忽然飘起的雪花。有些恍惚,可我确确实实差点再也没能回去。

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时光褪去,青春只斑驳成一张泛黄车票般单薄的距离。

【关于无处安放的梦想】

妈妈对我很好。

那天逛街,路过一家八音盒小店。放的是天空之城的音乐。我走进去,一眼就看到那个水晶球。那是我曾经无数次在本子上描摹过,并且作为梦想得到的东西。天使。月牙。雪花。勾勒出我对那个时代的喜爱,勾勒出那时没有太多欢笑的凉薄岁月。

我同样一眼就看到了用黑色马克笔下下的大大的“88”元。喜欢就买下来吧,妈妈说。

不,我不喜欢,我们走,走吧。那一瞬间,其实我有点难过。

是觉得它贵么。妈妈问我。

我回答,不是。有些梦想,一旦实现了,就变了味道。

妈妈若有所思似的歪过头,看着我。也就是说,该为人生刻意留下一些遗憾吧。我觉得她懂了。可我又一想,也许是她想到了爸爸。

有些梦想是应该留该遗憾的,不然,岁月会冲淡它本来的颜色。

月考。由于成绩差被分到了最顶层的考场。这时候的俯视让我感到很羞愧。于是在化学考试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候,我重重的在草稿纸上写下了一句话。今朝作罢登高耻,来日傲视莫凭栏。佩服自己的桀骜不驯,我一遍遍读自己的这个句子。声音似乎有点大。监考老师终于忍无可忍,他警告我,再出声你就去外边站着。我立马乖乖闭了嘴,不出声了。虽然此时此刻我真的很想骂他几句,快点交卷,然后潇洒的甩手走人。但我记得清清楚楚这里是五层,是差生们的栖居地。不能再让人看笑话了。这点骨气我还是有的。即使我眼睁睁地看着相当于白纸一张的卷子被毫不留情地抽走。

这都不算什么。因为我可以不在乎。

但我注意到了她。很奇怪的打扮。成绩不好又不漂亮,只是一眼就能让人牢牢记住。拟平。啊,连名字也是这么奇怪。我很想问问她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可是很多时候这种问题根本就没有什么为什么的。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她QQ号输到电脑上,接着打开她的空间。漆黑的背景,我先是肃然起敬。我看到她在埃及拍下的落日和小孩。她有一把价格不菲的电吉他和一架同样价格不菲的单反相机。她什么都拍。拍老人。拍河流。拍鞋子。我又打开她的日志,小小颓废色彩的文风,让我想到距离这个年代很遥远很遥远的但丁。她的每一个字,都像重锤,一下一下敲在我心里最坚硬的土地上。没有瓦解,反而更加坚实。她把她的文字们称为“赤子”。我不懂。一点也不。但我就是固执地喜欢着。

我认定她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至少,她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正如她奇怪的名字和奇怪的作风。明明是看起来很好靠近的女生,但我潜意识里清楚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走进她的心里去。哪怕是站在她的心门外。

她热爱朋克和摇滚。我想知道她有没有吸烟的习惯。因为我嗅到她经过身边时传来的淡淡薄荷烟草香。那个味道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他曾把一盒薄荷香烟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我打开了,但从没抽过。这又是另一个很久远的故事了。

月考成绩依然很烂。能认识阿平是件幸运的事。尽管那个重金属气息十足的女生或许还不知道有我这个人的存在。

我还是觉得我们都有无处安放的梦想。我们都是好孩子。这种想法不是我偏执。

【爱情】

爱情。曾经被看得很重,如今水一般的淡。

我没有对不起十五岁的自己。我已经在十六岁完全的忘记。

爱情是什么。我不清楚。我只是不想做爱情的牺牲品。

他说得对。当一个人老练的对你说出那三个字时,该想想他是如何苦练那超人的本领的。

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是谁,在什么地方,我都不知道。

她一定也是个忧伤的孩子。有梦。却很少真的快乐。

生活的真相有时会很残忍,那些破碎的画面无论如何都不能还原生活最初的真实。所有的所有,都是我一个人的呓语。

我想一直平平淡淡生活下去。又不是甘于平平淡淡的人。我是一个曾经被确定了抑郁症的患者,却有很多很多孩子等着我送去温暖和微笑。我很想当初和夏芒一起离开这世界,因为实在不知道躲在角落里苟延残喘是不是也算一种勇敢。我有很多梦想,很多很多梦想。在春天期待夏天,在四月盼望七月。它们让我的生命变得连贯。变得看起来很美好的样子。

似水流年总是无情。太多的来不及。太多的错过。

我和最美好的年纪擦身而过。

我和最懂我的夏芒擦身而过。

我和世界上的另一个我擦身而过。

未来。我多么不希望再和那些梦想擦身而过。

那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我们往往留不住时光。就像我一直没能找到那根会思想的芦苇一样。

在物是人非的墙,看到时光过境的伤。

我在孤单的田野里,唱一支寂寞的歌。

河北省唐山市第一中学高一:魏文靖

第3篇 花已走,叶徒留800字

在我,花与叶是知己,也是彼此唯一能依靠的朋友。他们相互簇拥着;花因为叶子而愈发美丽,叶子因为花而自豪,于是他们有了“共存亡”的誓言。

“士为知己者死”,能为自己最好的朋友牺牲是值得的。那么在知己离去之后,能相随而去,也是对这种感情的坚守。还记得《孔雀东南飞》中的痴情男女吗?丈夫在得知妻子已投水自尽后,十分心痛,最终“自挂东南枝”,相随而去。自己最心爱的花已凋谢,徒留自己这片绿叶,岂不是更伤悲。

能与知己“共存亡”的又岂止他们这一对恋人,那流传千年的悲歌――《化蝶》,不也是在吟唱着这样一段深情吗?山伯是花,英台是叶,在梁山伯被马文财打死之后,英台来到他墓前,悲恸欲绝,终于化成蝴蝶,相随山伯而去,这一段至深真情,不也是叶对花的追随吗?

不止是爱情,在友情上,也有一对千年流传的知己良朋,演绎过他们“叶相随”,他们便是伯牙与钟子期。他们俩,可谓是艺术上的知音,俞伯牙弹琴,只有钟子期才能听懂弦中之意,也具有子期最了解伯牙的个性,两人引为知交。不过幸福不是永恒的,子期死了,花儿也凋谢了,伯牙长叹“世上已没有我的知音”,于是他断琴封谱,从此不再弄琴,以自己的艺术生命随子期的生命相约而去,绿叶相随红花,一曲《高山流水》成为绝唱。

“叶相随”还有个最伟大的版本,也是最让我感动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踏上刺秦征途时,太多的人为他的英雄气概而感动钦佩,却忽略了荆轲的一片绿叶――高渐离,他只是一个弄琴人,却为了完成知己荆轲的遗愿,挖掉了双眼,带着藏有铅块的琴踏入秦宫,他举起琴,着与荆轲一样的杀气,扔向秦始皇,他失败了,因为他看不见,他为了一点点希望,放弃了自己的双眼,用自己的生命随知己而去。他身为绿叶,带着与花同样的抱负,随花而逝,我认为他是最伟大的。

花已谢,叶子的活为了什么呢?他们失去了一生中的唯一,哀莫大于心死,倒不如随花而走,将这一片深情变为永恒。花已走,独叶难留。

第4篇 纪念安徒生600字

夜幕降临。晚上,我和妈妈盼望已久的纪念安徒生诞辰200周年晚会开始了。

我和妈妈打开电脑,晚会已经开幕了,我觉得晚会一定很精彩。

看了晚会,我了解了他的生平。

给他最大影响的一个人就是他的爸爸,他的爸爸给了他快乐的童年,只是在他8岁的时候就早早地离开了他,为了实现梦想他14岁离开家来到了哥本哈根。

他的第一个梦想是成为歌唱家,可他不被人们接受,没有人愿意听他唱歌。他的第二个梦想是成为一名芭蕾舞演员,虽然他终于得到了机会,可他在舞蹈方面的确不太行,后来被皇家芭蕾舞团开除了。他的第三个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于是他开始勤奋地写作。可是一开始他写出来的文章没有人爱看、爱读,他的希望好像又要破灭了。直到有一次他的朋友的伙伴,一名官员,无意中看到了安徒生的作品。他太惊讶了,说:“这是安徒生写的吗?写得真是太美了!这样的出品不能出版真是太可惜了!”于是,这位官员召见了安徒生,并对他说:“让我给你提供免费读书的机会吧。”“真的吗?”安徒生实在是太高兴了。

第5篇 纪念安徒生600字

但意想不到的是,学校里的老师认为他不可能会成功,同学也这样讥笑他。但是安徒生根本不去理会所有的嘲笑,他坚持不懈地写啊写,终于成为了著名的作家,受到了全世界的欢迎。

我读过安徒生写的《海的女儿》、《火柴的小女孩》、《拇指姑娘》、《红鞋》等等很多篇童话。我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非常可怜,拇指姑娘非常幸福,海的女儿非常感人。我喜欢安徒生童话,他的童话就像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光,陪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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